broken words, never meant to be spoken

破壞的話,絕口不提

第二章

 

OC POV(自創人物的視點)

(譯註﹕自創人物的視點,是指作者自創角色的路人。

還有,因為我一開始看也有一點混淆,為了避免有人跟我一樣,多嘴的說一下這兩個路人是一對『女同志』。)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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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莫妮卡,美國加州,2009年6月

 

她覺得自己很愚蠢,竟然沒有認出他們。

凱蒂斷斷續續一直在注意那兩個人已經有幾個小時了,Chivas(人名)停止對她的男朋友擺臭臉,決定受夠了要開口說這件事了。「我是不是應該要知道,妳對Jonas Brothers有興趣?」

(譯﹕她的男朋友就是指凱蒂是女同志的T。)

「哈?」

「那兩個穿著黑色海灘褲的人。」

「他們是Jonas Brothers嗎?」凱蒂隱約知道Jonas Brothers是誰,她這樣的感覺不是來自於她是搖滾樂迷的關係,而是偶爾看過他們的新聞。可是她總是以為他們是一些十幾歲的小鬼樂團。可是這兩個小子可不是小鬼了,而且他們性感極了!

「那妳現在知道了!捲髮的那一個根本就是禍水(jailbait,指與之發生性關係就會犯罪的未成年孩子),所以可以請妳停止流口水了嗎?」

「噢?嗯!」她咬著唇看著,料想他們是在一起的關係。他們貼著彼此坐著,那個被稱為禍水(jailbait)的人,手臂摟著他的兄弟,手指在他的肩上來回撫摸著。

「我才沒有流口水!」

Chivas笑了,甩動她的頭髮到肩後。「妳看起來就像是要流口水了,沒關係,他們的確是會讓人流口水的那一種人。」

「嗨!」Tyler(人名)出現,瞇細眼睛看向被她們注意的那兩個人。「而且,他們全都是gay,還沒有公開出櫃的。」

「看看是誰在說話呀!」凱蒂開玩笑,她的手指輕拂過Tyler整理的很完美的髮型。「你用的髮膠比我還要多耶,讓我知道你在髮廊時,是不是有找到納尼亞呀,我認為打扮的像個小妞會很有趣先生。」

「那妳Blow me(刮我,罵我)呀!」

「有何不可?」

(譯﹕前一句Blow me(罵我)有暗示口X的意思,所以下一句凱蒂才會故意回有何不可。)

 

 

稍晚,在她走去咖啡廳的路上,她故意漫步過他們所在的沙灘,靠近得足以聽到捲髮小子說。「Mahjo tak sha'ai las breden(我的Joe,閉嘴!夥計。)」對他的哥哥偷笑。

年長的那個回他。「Nikkeh brodahart,sieksta utnawe tani。(Nick,兄弟。你才要閉嘴!親愛的。)」重重地吻了下他的臉。

他們笑著,搔對方癢讓彼此發出哇哇的叫聲。凱蒂愛她的妹妹,可是他們可從來沒有做過像是那樣的舉動。那樣子怪異的就像是Chivas和Tyler在他們有了非常棒的性愛之後,會表現出來的樣子。

這太怪異了!而且她可以發誓,她妹妹跟她提過Jonas Brothers是來自新澤西的人,所以他們現在說的語言是怎麼回事?

如同她的好奇心發作她想要聽到更多,可是凱蒂還是得繼續向前走,要不然就會看起來像是匍匐在四周的跟蹤狂一樣了。所以她走去排隊花了點時間等了兩個客人後買到了覆盆子沙冰,可是在她走回來時他們兩人已經走開了。

 

 

 

第二章結束

 

譯者後記﹕

路人甲明顯的是個同人女吧!要不就是很八卦的女人。

我也想看到Nick和Joe海邊約會呀,像是手牽手漫步夕陽下之類的……

 

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

 

 

 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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